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随便看看 | 手机版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荣誉资质 » GAS系列气体分析仪
荣誉资质
GAS系列气体分析仪
上传时间:2017-06-07        浏览次数:211        返回列表
发证机构:   北恒益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发证时间 :   2017-06-01
上传时间 :   2017-06-07 有效期至 :   永久
证书介绍
 GAS系列气体分析仪 
河北恒益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发布日期为2017年1月5日,实施日期为2017年1月6日。
本标准为规范GAS系列分析仪的生产过程而编制,为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提供依据。
本标准由河北恒益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恒益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铭、高志新。
 
 
GAS系列气体分析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AS系列气体分析仪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用红外线及电化学综合测定混合气体中的CO、CO2、SO2、NO、CH4、O2浓度的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隔爆型“d”
GB/T 9329-1999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实验方法
GB/T 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359.1-1999  红外线气体分析器 技术条件
JB/T 9359.2-1999  红外线气体分析器 试验方法
JJG 365-2008  电化学氧测定仪
 
3 产品分类
3.1型号 G  A  S - □□□  □          
                                    
 
 
3.2 组成及基本原理   
分析仪由尘过滤部件、冷凝除水部件、气体分析部件及显示传输部件组成。
分析仪是基于一些气体对红外线有选择性吸收原理,测量混合气体中CO2、CO、SO2、NO、CH4等气体的含量,基于电化学原理,测量混合气体中的O2含量。每台分析仪最多配置四个通道,三个红外通道和一个电化学通道。每个通道提供DC 4~20mA信号输出。
 
 
3.3 基本参数见表1
 
QQ截图20170602214532
 
4 技术要求
4.1 产品应按本标准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文件和图样进行制造和检定。
4.2  正常工作条件
4.2.1 环境温度:5℃~45℃;
4.2.2 环境湿度:≤90%RH不结露;
4.2.3 电源电压:AC220V±10%;
4.2.4 电源频率:50Hz±1%Hz;
4.2.5 使用场所:无强磁场、强电场干扰,无强烈腐蚀性气体,无强烈机械震动,避免阳光直射,通风。
4.2.6 工作位置:仪器水平放置。
4.3 技术指标
分析仪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分析仪外观
4.4.1 分析仪内外均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污物积垢等。
4.4.2 分析仪表面应光洁平整,漆色镀层均匀,无剥落锈蚀现象。
4.4.3 零件结合处应齐整,无毛刺、锐棱和粗糙不平现象,刚性连接部件不得松动。
4.4.4 分析仪的数字显示及必要的标志应清晰、完整、正确。
4.5 安全性能
4.5.1 绝缘电阻
    分析仪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电源的相中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小于40MΩ。
4.5.2 绝缘强度
    分析仪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关闭电源,电源接线与机壳(接地端)之间,施加50Hz,1500V交流电压,历时1min,分析仪无强烈飞弧与击穿。
4.5.3 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不大于5ma(a.c.峰值)
 
      表2技术指标

 
4.6 气路密封性
   施加50kPa样气压力,保持5min,压力下降不大于500Pa。
4.7 环境适应性
分析仪工作环境高温、低温应符合GB/T11606中II组的要求。分析仪运输、运输贮存、相对湿度、符合GB/T11606中的要求。
4.8防爆性能
应符合GB 3836.1、GB 3836.2的有关要求,防爆标志Ex dⅡBT6。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与4.2正常工作条件一致。
5.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 外观
用目测和手感检验。
5.4 气路密封性试验
样气压力为50kPa,停止加压,保持压力5分钟,压力下降不应大于500Pa。
5.5 CO 、CO2 、SO2 、NO 、CH4性能试验
干扰误差、线性误差、重复性误差、输出波动、工作误差、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响应时间、预热时间均按JB/T 9359.2 规定执行,其中漂移时间为一周。
5.6 O2性能试验
干扰误差、示值误差、重复性误差、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响应时间、预热时间均按JJG 365 规定执行,其中漂移时间为一周。
5.7安全性试验
5.7.1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设备用500V(d.c.)兆欧表,关闭分析仪电源,将兆欧表的一个接线端子接到电源插头的相、中联线上,另一个接线端子接到分析仪的保护接地端子上,加入500V直流电压,持续5秒后,测量绝缘电阻。
5.7.2绝缘强度试验
试验前打开电源开关,把介质绝缘装置的两根检验导线分别接到电源插头的相、中联线及接地端子(或机壳)上,在试验电压(a.c.峰值电压)下保持1min在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击穿和飞弧。
5.7.3 泄漏电流试验
分析仪放在绝缘台面上,用1.1倍的额定电压使分析仪工作直到温度趋于平衡。测试时,分析仪只用一只隔离变压器同电源隔离,利用转换开关一次测量供电电源的每一个极与连在一起的所有可触及导电部分(包括测量接地端子)之间的泄漏电流。
 
 
 
5.8 环境适应性试验
5.8.1高低温试验
按GB/T11606 II组要求,高温45℃,低温5℃,进行试验,试验中进行线性误差或示值误差试验。
5.8.2 运输、运输贮存高低温试验
按GB/T11606 要求,高温为50℃,低温为-20℃进行试验,保持8h,恢复室温24h后进行线性误差或示值误差试验。
5.8.3碰撞试验
按GB/T11606 要求进行后,开机检查。
5.8.4跌落试验
按GB/T11606 要求,自然跌落高度250mm,试验后开机检查。
5.9 防爆性能
分析仪防爆型应符合GB 3836.1、GB 3836.2要求,并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颁发的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Ex dⅡBT6。
6  检验规则
6.1每台仪器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书。
6.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 出厂检验
6.3.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气路密封性、干扰误差、重复性、线性误差、输出波动、响应时间、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6.3.2 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剔除或修复不合格品。
6.4 型式试验
6.4.1在下列情况应作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时;
b) 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
c) 产品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4.2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样品进行型式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则型式检验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应有铭牌,铭牌上应有以下内容:
a)厂名、厂址;
b)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c)生产日期;
d)出厂编号;
e)主要技术参数;
f)安全防爆标志Ex dⅡBT6;
g)制造许可证编号及标志。
 
 
7.1.2包装标志
    产品的外包装除应有上述标志外,产品包装按GB/T 13384规定执行,并符合GB/T 191包装贮运指标标志。
7.2包装
    内包装用塑料袋,防潮;外包装用木箱,内填充防震材料。
包装箱内随机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雨林、防曝晒、防重压、防止强烈振动、冲击、切勿倒置。
7.4 贮存
    仪器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的室内。
 
8.保修期限
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公司发货之日起12个月内,仪器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公司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仪器。
 
证书图片

GAS系列气体分析仪